24日,济南市政府确定了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: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。如何理解这个目标?
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教授称,从理论上来说,一个城市房价调控目标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,是有科学依据的。在济南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,济南市市长张建国代表市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2011年经济社会
发展的主要任务,其中明确指出,2011年,济南市GDP增长预计为12%,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%。根据这个目标来看,2011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预计不高于12%。
“可能会有不少购房者有疑问,为何不把控制目标直接定位为降幅多少。”李铁岗分析认为,房产的保值增长是一种正常又必然的趋势。房价过快增长的原因就是增长速度超过了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,以济南为例,房价过快增长的比例达到15%———20%,这显然不正常。“消费低于收入,就能把房价控制在老百姓的可承受能力范围内,也能确保房价实现‘稳’字当头。”李铁岗称,结合济南的实际,目前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中,且房价相对一线城市来说相对合理,这种控制标准还是很可行的。之前政府一直在出台调控政策,但是没有明确的目标,现在有了具体的目标后,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将更加细化,执行效果也会更加明显